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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流氓是什么行为

周* 辽宁-铁岭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10 17:07:11 400人阅读

耍流氓是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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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耍流氓轻者之举谓之寻隙滋事,重则为猥亵罪覆盖。
此种行为的性质属于社会道德范畴,是否应当视为犯罪,须依据事件情节的轻重以及是否触犯法律规范而定。
耍流氓一词所包含的丰富含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首先,运用流氓行径,表现形式如故意刁难、赖账、欺诈或者对女性进行调戏;
其次,女性对男性施以类似挑衅、赖账、欺诈或调戏等行为,亦可称之为耍流氓。
当耍流氓的行为达到严重后果,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违法行为,即构成猥亵行为。
在法律意义上,“耍流氓”行径的判定取决于具体情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若相关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譬如通过实施暴力、恐吓或其他手段强制进行猥亵或羞辱他人,尤其针对女性或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时,此类行为将有可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在此种情况下,法律将视其为猥亵罪,并据此给予相应的惩处,刑罚的自大程度将依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024-04-10 17:19:53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我认为比较严重的流氓行为,针对妇女的,有强制猥亵妇女罪。比较贴近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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