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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并且这个具体的标准数额会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及社会政策需要而有所调整。
以我国的上海市为例,该地区的失业补偿标准如下:
1.首先,如果在第1至12个月内申请领用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士,其申请到手的失业保险金将为每月2055元人民币。
2.其次,若在第13至24个月内提出申请的,则可获赠每月1644元人民币的失业保险金。
3.最后,在要求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段,即第24个月之后,您仍能享受到每月1420元人民币的失业保险金。
请注意,此处的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标准还需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适时调整。
至于山东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我们也列举了部分供您了解: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发放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资格与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先,用人单位和个人均须已缴足一整年份的失业保险金;
其次,申请人必须是非自愿离职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申请资格;
最后,申请人必须已完成失业登记手续且有明确的求职意向。
此外,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固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度会因人而异,具体金额也有所差异,一共有五档领取额度:
对累计缴费时间在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失业者,可申请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经过累计缴费二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失业者,可申请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对于累计缴费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失业者,可申请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对于累计缴费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失业者,可申请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对于累积缴费时间超过五年的,超过五年的部分,每连续一年,就可以增加一个月份的失业保险金。
但是,最高领取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详细信息请根据当地社保部门提供的《失业保险条例》为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
《山东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确保失业保险省级统筹顺利实施》第二条
统一失业保险金发放政策。
《通知》明确,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按相同条件及程序申领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停止执行。明确对原农民合同制工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70%计算为单位和个人的共同缴费时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发放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计发。
2024-03-18 16:10: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