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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期间未予安排出勤且无充分事由,并非视为旷工之实。
所言及的“旷工”,即是指劳动者没有正当的且事先获得许可的缘故,且未能在正常的工作日内到达工作场所进行工作。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公休日以及法定节日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时段而非工作时段,因而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劳动者无法到达工作场所进行工作,并不应当被认定为旷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024-03-06 17:5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