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类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2、还住房贷款提取
3、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5、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
6、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7、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非住房类
1、退休提取
2、大病提取
3、低保户提取
4、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提取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6、外地户口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户口迁出本市提取
9、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职工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去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离休、退休的;
6、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出本市;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专业解答合肥市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相应的凭证,就是当事人在所属企业的身份证明,以及自己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资料,在自己所属的企业中办理公积金的提取,只要在有关资料的办理中得到充分的证明,自己公积金的提取就会比较容易,法律要求的。
律师解析 合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住房借款合同; 5、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 (还款期间发生提前或结清还款情况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 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或网上备案单)
律师解析 合肥市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为:提高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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