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被公司辞退,由于有些业务未完工,尾款未收回,公司说叫提成收回尾款后再给,期间和其它同事完成了交接,期间有一些事情还在继续帮办,5月份完工,9月收回所有款项,(同事收回的,期间也和同事一起去找过客户收钱)。公司算提成的时候说晚收回几个月要扣除税金,每月递减5%,公司以前有这规定,但重来没实施过,公司规定15天之内收回尾款,基本很难!而且有2单未完工,但是已经算出了提成金额的,收回尾款后没有扣税,还是按照以前算出的钱给的。因为离职不能去收钱,基本是同事再收,现在收回后扣税,公司这样做法合理么?应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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