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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针对房屋买卖过户的三种方式有哪些

宣* 四川-凉山 房产纠纷咨询 2022.10.29 17:46:00 365人阅读

我想问一下针对房屋买卖过户的三种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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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即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比较容易理解,风险也最低,对于再次出售的影响也较小。
2、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是指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携带相关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也就是说,该方式必须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可以进行。
3、赠与过户
即赠与人将房产赠给受赠人。相对继承而言,赠与的利处在于生前赠与房产能够即时办理房产过户,受赠者能够即时拥有房屋所有权;而弊端则在于生前赠与需要交纳更多的税收办理赠与,除登记费外,还要缴纳3%的契税,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公证费。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可节省部分税费。

2022-10-29 17:48:0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可以算,但一般都会有另一份安置房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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