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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购房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王* 广东-江门 房屋买卖咨询 2022.06.26 10:56:12 312人阅读

针对购房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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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不存在有效期这一说法。如没有特别约定生效条件和期限,一般当事人签字后即成立,成立时便生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2-06-26 10:58:1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认购合同有效期是永久的,不会过期,合同双方有约定的除外。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的合同。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对于最新购房证明细则购房证明有效期是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2、因赠与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也就是说,赠与也要开购房证明;
3、因司法判决、司法调解取得不动产的,不执行限购政策;因司法拍卖取得不动产的,按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购房者需具有购房资格;
4、因征收采取货币化安置而再次购房的,在购买被征收房屋套数或面积及以下住房时,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5、新开购房证明有限期调整为180天,原已开具90天有效期的购房证明到期后,无需重开,自动延期到180天。7月17日实行,但180天到期后仍需带齐材料和原购房证明,重新开具。
三、开具购房证明有哪些要求
1、查阅购房证明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2、如果是网签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应携带购房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提交申请。
3、购房者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应出具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4、购房者以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核心提交申请。
5、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必须完整且真实,并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如果有虚报、瞒报的情况,应承担相关责任。
四、哪些人需要开具购房证明
1、在本市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人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网签的购房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少有住房证明》等资料,由购房者本人在查档窗口填写查档申请表即可。
2、因申请户口迁移的本市居民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由迁入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并且可委托他人代理。
3、在本市购房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人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由无锡市公积金管理核心盖章确认的《家庭头次购房查询申请表》、网签的购房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即可。
4、在本市商业贷款购房的人购房者查询时需提交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申请表》,并且可委托他人代理查询。
5、在外地购房、贷款、申请经适房或户口迁的人此类人查询时需提交由外地需要此证明的单位盖章确认并载明需要协助查询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内容的《协助查询联系函》或《介绍信》等书面申请,以及查询人的身份证件和《家庭成员住房面积查询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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