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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SOP,搞毛绩效考核

唐** 湖南-益阳 工资福利咨询 2022.06.23 13:35:05 417人阅读

没SOP,搞毛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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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年中,各个HR忙着算绩效的时候了,这里先向奋斗在绩效工作第一线的先驱与先烈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此处应有掌声)
不过,周老师向来只说真话,不打诳语,面对让广大人民群众纠结和痛苦的绩效考核,今天就略通一二,让大家一窥其实质。
绩效考核,这是出现在人们口中关于人力资源的最常见词汇,伴随着他出现的,还有绩效工资、kpi等,虽然人们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绩效考核、绩效工资等的真实意义,但是这四个字是不陌生的。很多人就把绩效考核当成是结果考核,更甚者将绩效考核当成是结果考核的理论依据。但是绩效考核到底是啥呢?
对于整个工作来说,我们一般将其分为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而一般来说,绩效考核针对的对象是过程!没错!重要的问题说三遍!


过程!!!过程!!!过程!!!
如果光看结果,那就跟目标导向没有毛线区别了。这才是本文的重点和我想强调的,不懂装懂的HR可以退下了。霆哥话你知!


做过程管理,首先要确定的,是过程的标准和流程,并确定与之相匹配的制度和训练,以此循环往复,整体上形成戴明循环,从而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


如果你没有实现标准、流程、制度的规范化和统一化,没有sop作业流程一样的工作指导书的话,那么,你的绩效考核一定会是以下这个样子:


1 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或考核标准主观化、随意化


2 绩效考核的结果并不能真正反映个人绩效的情况


3 绩效考核最终流于形式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绩效考核有如上现象或趋势,那可以试着从sop的角度去审视一下,一般都是此种病因。


话说回来,sop毕竟是搞绩效的考核的必要不充分条件,霆哥说明下,要搞绩效可不是有了sop就行的,但是,没有sop是万万不行的。没有sop,员工被考的郁闷,考核员工的人也郁闷,上下关系僵硬,团队整体目标不明,基本那些被绩效考核考死的企业都是这个死因,剩下的就是绩效考核最后名存实亡,得到了”绩效考核是啥玩意”这样的结论而已。

2022-06-23 13:37:05 回复

又到了年中,各个HR忙着算绩效的时候了,这里先向奋斗在绩效工作第一线的先驱与先烈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不过,周老师向来只说真话,不打诳语,面对让广大人民群众纠结和痛苦的绩效考核,今天就略通一二,让大家一窥其实质。


绩效考核,这是出现在人们口中关于人力资源的最常见词汇,伴随着他出现的,还有绩效工资、kpi等,虽然人们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绩效考核、绩效工资等的真实意义,但是这四个字是不陌生的。


很多人就把绩效考核当成是结果考核,更甚者将绩效考核当成是结果考核的理论依据。但是绩效考核到底是啥呢?


对于整个工作来说,我们一般将其分为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而一般来说,绩效考核针对的对象是过程!没错!重要的问题说三遍!


过程!!!过程!!!过程!!!


如果光看结果,那就跟目标导向没有毛线区别了。这才是本文的重点和我想强调的,不懂装懂的HR可以退下了。


做过程管理,首先要确定的,是过程的标准和流程,并确定与之相匹配的制度和训练,以此循环往复,整体上形成戴明循环,从而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


如果你没有实现标准、流程、制度的规范化和统一化,没有sop作业流程一样的工作指导书的话,那么,你的绩效考核一定会是以下这个样子:


1 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或考核标准主观化、随意化
2 绩效考核的结果并不能真正反映个人绩效的情况
3 绩效考核最终流于形式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绩效考核有如上现象或趋势,那可以试着从sop的角度去审视一下,一般都是此种病因。


话说回来,sop毕竟是搞绩效的考核的必要不充分条件,我说明下,要搞绩效可不是有了sop就行的,但是,没有sop是万万不行的。没有sop,员工被考的郁闷,考核员工的人也郁闷,上下关系僵硬,团队整体目标不明,基本那些被绩效考核考死的企业都是这个死因,剩下的就是绩效考核最后名存实亡,得到了”绩效考核是啥玩意”这样的结论而已。
(未完待续)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押金,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双倍工资赔付和赔偿事宜如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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