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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职工医保怎么报销

ask****755 江苏-宿迁 社保纠纷咨询 2021.10.03 14:12:55 344人阅读

江苏省内,职工医保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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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须凭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直接刷卡报销。
二、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药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4、15号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以及《黄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区新农合办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不包括支持疗法、辅助治疗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四、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报销周期为经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4、15号新农合窗口受理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新农合业管中心稽查人员调查、审核,属实后予以报销;责任由第三方负责的,不予报销;住院患者自己也承担部分责任的,凭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4、15号新农合窗口报销自己承担部分的医药费用。

2021-10-03 14:14:55 回复

湖北省内多家医院已实现联网结算,根据武汉市《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是指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的服务。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的范围和对象包括:
(一)已办理了易地安置(长驻外地)手续的武汉市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工作地)的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结算医疗费用。
(二)参保人员因病情特殊需转院治疗(附武汉市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意见),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同意转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各市政策略有不同,具建议咨询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流程: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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