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导致员工工资从五月份的六千多降至现在的三千左右,公司以没低于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也就是没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为由逼迫员工自行离职?
[律师回复]结论先说:公司不能单方以调整经营范围为由随意降你的工资,工资标准写在劳动合同里,未经你同意擅自降薪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你可以这样应对。第一,先确认当初合同里约定的工资标准,公司调岗降薪必须和你协商一致并书面变更,否则原标准继续有效。第二,如果公司只是换了个经营项目但你的岗位没变,降薪更没有道理,你可以书面提出异议,要求按原工资发放。第三,公司要是真因为经营困难需要调薪,应当走民主程序并和你个人协商,不能一句话就扣钱。遇到这种情况,先收集工资条、银行流水、调薪通知、聊天记录,协商不成就去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差额,仲裁不收费,别忍气吞声。保存好历次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这是证明原工资标准最直接的证据,后面仲裁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