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劳动法中哺乳期假期工资及社保是怎样的呢?

劳动法中哺乳期假期工资及社保是怎样的呢?

广西-北海 工资福利咨询 2017.07.13 12:05:05 264人阅读

我现在生了宝宝,还在哺乳期,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中哺乳期假期工资社保是怎样的呢!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海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哺乳期指产宝宝直周段间请假 家没明文规定公司定给工资给能辞退既能辞退 社保照交工资发少要看公司薪酬案、工资文件没规定 要没请假每班间两(家规规定范围内)哺乳 公司能减少工资任何福利待遇工资跟工作包括社

2017-07-13 12:19:05 回复
咨询我

哺乳期是指产出宝宝直到一周年,你在这段时间请假的话,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公司一定给工资给你,但不能辞退你,既然不能辞退你,
社保是照交,工资发多少这个要看你公司薪酬方案、工资文件有没有规定。
但要是你没有请假,只是每天在上班时间回去一两个小时(国家法规规定范围内)哺乳的话,
公司不能减少你的工资和任何福利待遇,也就是工资跟你正常工作一样,包括社保也是一样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法中哺乳期假期工资及社保是怎样的具体回答!

2017-07-13 12:07:05 回复
咨询我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哺乳假期间的工资规定如下:  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  规定是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2020-12-15 03:06:1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