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东莞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该有谁支付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该有谁支付

134****5857 广东-东莞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6.24 15:32:03 26人阅读

去年十月订购了一套二手房,前两天中介打电话说可以过户了,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此之前中介从未提过还有此类费用,我在网上查询说却有此类费用,但是属于卖家支付的,中介却说东莞市要求买方支付,我想咨询下中介说的是不是属实,买房时缴纳的首期款都是问亲友借的,确实不想再花冤枉钱,请帮帮我,谢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东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376条

法律规定房屋转让所得税是卖方承担的。

2017-06-26 08:33:2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笔者到某酒厂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酒厂04年有笔三年前的应付账款用白酒抵偿了部分款项,余款5.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在计算所得税时,没有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为此,按税法规定对该酒厂少缴的企业所得税以偷税进行处理。该厂会计非常不理解,认为重组所得,按《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既然不是利润,理当不应缴纳所得税。如果对债务人重组的债务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利于鼓励企业债务重组。那么,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否真的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话细则》第七条第七款规定,“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收入,并入利润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可见所得税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交企业所得税。  而在《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306号)第六条中也同样规定“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可知应付账款是由于企业赊购原材料形成的,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及增值税进项税构成应付账款,其采购成本必将随着生产的领用进入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产生不用支付的应付账款,即意味着原来采购成本的降低,相应的也必将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而从另一角度看,债权人因放弃债权必将形成重组损失,《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债权人应放弃债权而少缴企业所得税。所以,从重组的债权、债务双方整体来看,并没有因债务人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增加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所以,尽管会计制度上规定债务人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不计入利润总额,而计入资本公积,但仍应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笔者到某酒厂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酒厂04年有笔三年前的应付账款用白酒抵偿了部分款项,余款5.6万元转入资本公积,在计算所得税时,没有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为此,按税法规定对该酒厂少缴的企业所得税以偷税进行处理。该厂会计非常不理解,认为重组所得,按《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既然不是利润,理当不应缴纳所得税。如果对债务人重组的债务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利于鼓励企业债务重组。那么,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是否真的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话细则》第七条第七款规定,“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收入,并入利润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可见所得税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交企业所得税。  而在《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306号)第六条中也同样规定“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可知应付账款是由于企业赊购原材料形成的,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及增值税进项税构成应付账款,其采购成本必将随着生产的领用进入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产生不用支付的应付账款,即意味着原来采购成本的降低,相应的也必将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而从另一角度看,债权人因放弃债权必将形成重组损失,《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债权人应放弃债权而少缴企业所得税。所以,从重组的债权、债务双方整体来看,并没有因债务人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增加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所以,尽管会计制度上规定债务人不用支付的应付款项不计入利润总额,而计入资本公积,但仍应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支付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5113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2193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3441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5965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