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要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受害人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做相应调整。该解释同时规定,赔偿权利人证明其住所地或常住地的人均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常住地的人均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2021-05-28 16:45:2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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