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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属于职务侵占罪。《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单位领导或财会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特殊犯罪主体;其主观上有侵占的故意;客观上已实施了占有该工资款的行为;由于该款尚未转移给应领取人,仍属单位公款,故其侵犯的客体应是本单位的财物,且数额巨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2021-03-29 11:51: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