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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牌可以拍照吗?

苟** 辽宁-大连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3.15 03:57:44 474人阅读

企业车牌可以拍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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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可以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但是车牌规定是不允许过户的。
车牌使用三年以上的可以将车和车牌分离,车牌归原登记人所有,车辆可过户至新户名下,但前提是新户有号。如果车牌使用三年以下的,车辆可过户到新户名下,车牌自动失效。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车辆过户完毕,车管所会收走车牌。如车主使用车牌满3年,过户车辆之后,以后买新车可以申请使用之前的老号牌。

2021-03-15 03:58:4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机动车不按照规定按照机动车号牌的,将被扣12分,罚款20到200元。如果是在行驶途中丢失的,对于违章处罚有异议的,驾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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