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6年实行的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 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女方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60天产假奖励。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
第一个、
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山东二胎产假多少天新规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在山东生育二胎的产假也是158天,山东省政府部门没有特别延长二胎的产假时间,生育二胎或者是生育第一个孩子时,男方能够享受到的陪产假的时间都是7天。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生育多胞胎或者遇有难产这种特殊情况,产假应当予以延长。
专业解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修订后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60天。即产妇都将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产假。
专业解答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专业解答1、女职工享受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假(即二孩以内=128天。2、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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