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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张* 陕西-宝鸡 工伤纠纷咨询 2021.02.02 12:55:48 369人阅读

贵州省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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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5、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6、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分为评残前和评残后,评残前(住院)经医院开具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资支付;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7、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1-02-02 12:57:4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贵州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一、2020年贵州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1、2020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92元年;2、2020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716元年;二、2020年贵州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1、2020年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788元年;2、2020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170元年;以上数据来源于2020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您好,针对您的贵州省遵义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赔偿项目有:4、交通费5、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交通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9、被扶养人生活费10、死亡赔偿金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当场死亡,一般没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提起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则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时间】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平均经济损失】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2.无固定收入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七、残疾赔偿金:【基数】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八、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九、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十一、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十二、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十三、丧葬费: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十四、死亡赔偿金:【基数】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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