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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入职一天就离职,社保要扣除吗?

邓** 山西-长治 工资福利咨询 2021.01.24 10:43:39 1407人阅读

如果员工入职一天就离职,社保要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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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员工入职一天就离职的,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至少工作一个月,才有办法计算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021-01-24 10:45:39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  1、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的税前工资支付。  2、劳动者领取的经济补偿金,属于税前收入,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确定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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