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遇到这种情况,要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商品房认购书》中只是简单的约定了由购房者向开发商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日后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而对所购商品房的其他重要信息没有相关约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商品房认购书》中对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销售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及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及责任等,在商品房买卖当中的主要内容均做了详细的约定,且您已经交纳了购房款,该份《商品房认购书》应当被认定为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是说即便开发商涨价、拒绝与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您也可以根据之前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要求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等相关义务。
2020-12-01 08:03:38 回复专业解答通常情况下,需要依据协议书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内容来决定,若协议书中明确注明允许进行折扣处理,那么便可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毕竟根据法律规定签署的协议书对于各方当事人皆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若签订了购房认购书,而购房者出现违约行为,此时无法随意地请求返还定金,购房者须依照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合约义务。原因在于认购书等同于正式的合同文件,其具备合法性以及有效性。
专业解答在签署购房意向书之后,定金是具备退还条件的。
专业解答购房预约合同签署后,房价调整通常受双方协议约束,难以单方面下调。购房者在签订意向申请书后需遵守其规定,否则可能无法退还已付定金。意向申请书具有与正式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相关义务。
专业解答购房定金支付并签署认购书后,通常认为价格已确定,议价空间有限。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双方未达成共识、遭遇不可抗力或卖方违约,定金可退还。其他情况下,定金通常不予退还。
专业解答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一般不能与开发商再谈价格。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未来签订购房合同达成的预约,其中已明确房屋价格。若要调整价格,需与开发商重新协商并修改认购书或签订新的购房合同。但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
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可知,在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其又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而另外订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给第三人使用,从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此时,买受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出卖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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