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舅舅准备买一套房子作为新房,当时交了定金,后来销售这边跟舅舅说这套房子要卖给别人,对方也交了钱,一房二卖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谁?
房屋交付给哪一方,应当综合考虑几个因素:
第
一、购房人是否已经实际居住,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其中一方居住、使用,那么应当考虑支持访方实际履行的请求;
第
二、购房人是否已经实际付清房款,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实际付清房款,相对应的应当考虑支持其主张;
第
三、房屋是否有购房人附加的价值,如其中一方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那么应当考虑支持该方请求。
专业解答多份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生效时,归属判定依据如下:1)按签订日期排序,先签者优先享有所有权;2)实际占有人(合法且早于争议)享有所有权;3)履行已开始的合同买方优先;4)若未过户或占房,综合考虑签约顺序、付款情况及网络签字等要素。
专业解答若车位有专属所有权和产权,可长期持有;若仅是房产附属且未拥有产权,通常会随房产流转。想保留车位,建议双方深入协商。车位产权判断依据是产权证书。“地面停车位”指小区地表划线标示的停车设备,需政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房屋单元所有者按份额共有小区土地使用权,地面停车位位于此土地上。
专业解答在涉及到一房二卖的情形时,房屋的所有权通常会归属至已完成过户登记程序的那一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进行过合法过户登记的主体方可全权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而未能获得过户的一方则可向卖方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但不能对抗善意获得该房屋产权的其他第三方人士。
专业解答房产“一屋两售”时,归属认定依据不同情况而定:完成过户并取得证书者拥有所有权;未过户但完成预告登记者有优先权;条件均不满足时,最早实际占有者享有所有权。合同有效者有权要求履行,可撤销或无效合同者也可要求违约赔偿。
专业解答在“一屋两售”案例中,优先判定已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买家为房屋所有权人,未变更或预告登记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者;未完成手续者依先占原则判予占有者。合同签署者可要求卖家履行义务,可撤销或无效合同者也可要求违约赔偿,保障自身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