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88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970元,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幅10.23。
2、重残无业人员、社会孤老残幼、三胞胎和司法老残等4类对象,每人每月1150元。
3、散居归侨、历史老案纠错人员等8类对象,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370元不等。
4、上海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150元。
5、上海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解答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2020年宁夏城市低保每人560元月 2020年长治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提高20元。 北京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具体为:城乡低保标准从2017年的家庭月人均900元增加到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2017年的家庭月人均1410元提高到2000元。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20年1月起实施。 山西省2020年1月全市的城乡低保户39623户、五保户3932户,按600元户发放过冬补贴。 2020年湖南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测算,选择省里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一、二档的地区,不得低于480元月选择省里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三、四档的地区,不得低于430元月。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分别不得低于320元月和17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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