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新法规规定,晚婚者及晚育妇女均可享受更长的假期,男方也有陪产假。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产假和陪产假可进一步延长。薪资核算方面,有生育保险的职工工资由相关部门支付,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计算;无生育保险的则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
专业解答根据有关规定,企业男职工的妻子生育孩子需要人照顾,男职工可以休陪产假15天,并且在陪产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常给男职工发放工资待遇,不能因为男职工休陪产假而影响到其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专业解答广东省晚婚晚育假取消,女职工生育享受17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陪产假15天。
专业解答广东省晚育陪产假规定是可以享受15天陪产假,并且在陪产假期内可以享受规定标准的工资待遇,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生育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用人单位应当执行有关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律师解析 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职工享受的疾病津贴(病假待遇)标准,按下列办法计发: 1、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满20及以上,按60%发给。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65%发给。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70%发给。 2、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本年的疾病救济费,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4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45%发;满20年及以上,按50%发给。 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职工,按55%发给。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职工,按60%发给。从下年度起,单位按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70%水平,适当调整长期病休待遇。 3、单位根据实际,可在上述计发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10%的比例计发病假待遇。 4、按上述标准计发病假待遇后,如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的,需给予补足;如超过本人本年正常上班月(日)均工资收入的,按本人本年正常上班的工资收入的80%发给。
律师解析 广东产假为178天。 1、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2、地方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