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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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签的购房合同,首付是男方付的,房子首付是女方付的,那么首付
专业解答倘若该房产的所有权人登记在父母名下,并且由父母支付了首付款并承担每月的银行贷款,那么可以明确地说,此房产应归属于父母所有,而非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若夫妻选择离婚,他们将无法对此房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然而,如果该房产的所有权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那么我们需要进一步考虑购买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之前。
专业解答针对购房事宜,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状况:首先,若婚后由某位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并将其产权登记于己方子女名下。在此情形之下,仅能视作父母对自身子女的无偿赠予,相应房产理所当然地被归类为出资方子女的私人财物,而非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其次,假设婚后某位父母出资购置房屋且将其产权登记于另一方子女名下。鉴于实际情况的考量,此类情况具有赠与夫妻双方的明确意向。
专业解答在新民法典的认定下,婚前由男性购置的房产,若在婚后并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唯有在夫妻双方携手共度还贷岁月之后,其参与还款的金额才得以划归为共有资产。我国现行法律明确界定,恋爱期间购买的物品或所有在领证前完成的交易行为,无论经过多少年的婚姻生活,都将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而不受其他影响,除非双方自愿进行特别约定。
专业解答离婚时房屋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要是婚后男方买的房,即使首付款是男方出的,夫妻双方一起还的房贷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均分配。要是男方在婚前买的房,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那共同还贷的金额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男方得给女方经济补偿。具体怎么分,得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专业解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男方婚前购房,且婚姻期间没有共同还贷证据,那么该房产属于男方私有。但是,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如果双方共同投资或者还贷,应该视为共同财产。其他法律规定也应该参照处理。
律师解析 1.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婚后一起还贷的,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2.如果一方婚前首付,在婚后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的增值部分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律师解析 一方支付首付离婚后按揭房的分割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归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律师解析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赠与,则该房产则属于一方所有; 对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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