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拆迁的房子是否为夫妻共有需分情况判断,仅按一方婚前房产面积补偿且未考虑另一方因素的,一般属原产权人个人财产;考虑夫妻双方人口因素的,另一方基于人口因素获得的部分产权份额属夫妻共有;一方婚前房产婚后有扩建、添附的,扩建、添附部分对应的拆迁利益通常属夫妻共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后拆迁房,若其来源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且单纯按房屋面积补偿,未涉及另一方相关因素,这本质上是婚前个人财产形态的转化,所以仍为原产权人个人财产。当拆迁考虑了夫妻双方人口因素,如按人口给予安置面积,另一方基于自身人口因素获得的产权份额,是基于夫妻关系及人口贡献而得,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若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双方进行了扩建、添附,这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形成的,对应的拆迁利益自然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在婚后拆迁房产权归属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