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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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好,你被人举报说是承重墙被敲掉,被城管部门直接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2、因此,城管部门对你进行处罚,必须是在城管部门的职权范围之内,如果超过了城管部门的职权的,则处罚是可以撤销的。
3、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4、因此,按照你的陈述,城管部门并没有在调查并取证的情况下就直接对你进行处罚,显然在处罚的程序上是违法的,该行政处罚是无效的。
5、并且,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如果你对行政处罚不服,是可以向上一级城管部门或者同级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
6、如果你对行政复议也不服,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你也是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的。
7、你也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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