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工厂搬迁,员工不去可以得到赔偿吗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不满足申请补偿金的条件。
从《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的内容来看,劳动者主动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公司还必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项权利对企业的限制极大,更应该慎用,不应随意扩大解释。如果将未休年休假也适用这一条的话,造成的后果可能是员工故意不休年休假,将来可以随便辞职,还能要求经济补偿金。造成权利的滥用。
申请补偿金的条件: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以及支付职工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或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或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25%的经济补偿金。
3、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在工厂迁移时,要是新地点导致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有很大困难,员工可以拒绝搬迁,不用主动离职。双方应该好好沟通,调整劳动合同。要是协商没结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还要给员工补偿。要是搬迁影响小,员工无理拒绝搬迁,公司可以按规定处理。
专业解答工厂乔迁员工不愿去,有权争取赔偿。如协商未果,单位可依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约,适用于患病、不能胜任原工作或合同客观条件巨变等情形。解决策略包括双向沟通和协商,员工也可选择终止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
专业解答公司搬迁若员工无法随行,用人单位需依法处理,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按员工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专业解答工厂迁移可能涉及员工补偿问题。本市内搬迁,如提供便利交通,员工离职一般不获补偿;远郊或跨城市迁徙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执行,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工龄计算,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基数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封顶,累计不超过十二年。补偿标准考虑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专业解答工厂迁移导致员工不愿随迁,公司无法定赔偿责任。参照法规,离职员工补偿金额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得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视同一年。超过六个月者按整年算,不足半年则按比例。若月薪超三倍平均工资,补偿标准上调至三倍且不超过十二年。补偿金额以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准。具体情况须遵守当地政府和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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