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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报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段** 山西-吕梁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27 15:05:04 319人阅读

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报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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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103条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果未遵守上述规定,就属于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报告。 食品安全法第10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匿、伪造、毁灭食品安全事故有关证据。如果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遵守上述规定,就属于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依照食品安全法第128条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报告,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2020-09-27 15:06:04 回复

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需要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行为人有妨碍证据的情形,会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妨害正常的社会管理,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中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行为人妨碍证据的主要目的,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或者试图在证据上误导、蒙蔽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表现为三类行为:一是,“伪造”证据,即捏造事实,制造假证据;二是,“隐匿、毁灭”证据,即对已经存在的证据进行隐藏、销毁的行为;三是,“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需要收集证据时,作为案件的证人或者当事人不如实作证而提供虚假证言或者谎报案情,从而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包括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工作。这是因为,公安机关既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又是刑事司法机关。而实践中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经常是相互转化的。有时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最后犯罪只按一般的治安案件予以处理。有时公安机关办理的治安案件,经过调查,发现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公安机关侦查犯罪过程中妨害证据行为,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也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需要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行为人有妨碍证据的情形,会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妨害正常的社会管理,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中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行为人妨碍证据的主要目的,是为逃避法律责任,或者试图在证据上误导、蒙蔽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表现为三类行为:一是,“伪造”证据,即捏造事实,制造假证据;二是,“隐匿、毁灭”证据,即对已经存在的证据进行隐藏、销毁的行为;三是,“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需要收集证据时,作为案件的证人或者当事人不如实作证而提供虚假证言或者谎报案情,从而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包括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工作。这是因为,公安机关既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又是刑事司法机关。而实践中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经常是相互转化的。有时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最后犯罪只按一般的治安案件予以处理。有时公安机关办理的治安案件,经过调查,发现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公安机关侦查犯罪过程中妨害证据行为,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也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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