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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有什么具体规定

宋** 湖北-省直辖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25 01:19:47 408人阅读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有什么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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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岳母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在属于法定的丧假,没有假期和补助。建议跟公司协商。
【法律依据】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亦包括爷爷,奶奶)。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2020-09-25 01:20:47 回复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工伤期间,职工除了享受治疗费用报销外,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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