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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但不顺延),去办理的时候需要带户口簿、《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身份证,不予补发。另外您好。希望以上的回答能够帮助您!个人可以去办理的,本人凭《失业证》,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劳动手册的请携带)、毕业证
2020-09-20 14:48: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