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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怎样分割
法律上,房产证登记于陈某名下,就是陈某的房子,属于陈某的婚前财产;假如王某可以拿出银行转账记录或录音等证据证明确实此房是由王某全部出资承担首付及各种税费的,可以判决属于王某的婚前财产;如果是王某的父母出资,但房产证仍然登记于陈某名下,有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属于王某的父母出资,婚前分手以及婚后离婚都一样,也可以判决属于王某的婚前财产;陈某无论任何时候提出分手,王某方有充分的证据,属于王某的财产,没有充分的证据,属于陈某的财产。其实这种事情最好是有一个双方签字同意的约定,任何时候都有法律效率。
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本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2、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3、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的介质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纸质转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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