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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结婚后若有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并将产权登记于另一方的名义之下,应被视为其对夫妻双方的赠予行为,故该部分资产应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地分割。
事实上,在涉及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上,具体步骤与操作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夫妇双方应对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地产价值及其归属权进行充分协商,达成共识。
其次,如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则可采取法律诉讼手段。
相较而言,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酌情判断和妥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双方向人民法院提出各自对房屋所有权的主张并表示愿意参与竞价获得之时,合议庭会考虑并批准这个提议;
第二种,如果其中一方对房屋所有权提出主张,而另一方则无异议,那么人民法院将委托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该房屋进行价值鉴定,最终获得所有权的一方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补偿;
第三种,如果各方对房屋所有权都不持有异议,则可以参考当事人的申请安排拍卖或变卖房屋事宜,
然后在获得房屋出售款之后,对所得款项进行公平合理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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