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可能让对方以“赠与”的说法反驳。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使得“房子”几乎成为人们生活中最具期待价值的不动产之一,也正因为此司法实务中关于房屋产权的纠纷占据了不小的比例,而其中夫妻之间的房产纠纷又占据了很大比例。而且现实生活中的房产纠纷偏偏又是纷繁复杂因此在面对如此重要的财产引起的纠纷时当事人都会不知所措,其实以上关于“婚前付的首付买房子离婚归哪一方”、“谁拥有婚前个人支付首付的房屋产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只是针对制度上最简单的一些情况,因此建议在参考的同时如果确有疑惑,还是找专业的家庭房产纠纷的律师寻求帮助比较谨慎,通过专业律师的指点通常会使情况产生质的不同,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