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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让职工全额缴纳养老保险合法吗

王** 广西-南宁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11 06:08:02 430人阅读

单位让职工全额缴纳养老保险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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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单位让职工全额缴纳养老保险合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不给聘用的员工买养老保险是不合法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020-09-11 06:10:02 回复

对于我生孩子的时候,公司让我全额缴纳社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个人缴纳生育保险未满一年生孩子后不能报销。领取生育保险金满足的条件: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失业者生孩子可领,流产不能领);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外地医院也可以报销)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扩展资料1、生育医疗费(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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