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二审后法院把房子判给我,我支付女方房产一半赔偿金,我没有能力支付,我俩商量把房子过户给女方名下(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女方补偿给我,有什么具体操作流程吗?是不是可以做离婚析产?
您好,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去申请执行监督吧。
您好,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去申请执行监督吧。
2020-09-09 13:52:0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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