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多年工作于我们当地的造纸厂中,转眼之间爸爸已经到了快退休的年纪,但是爸爸还一直热衷于自己的工作当中,但是公司将要辞退他,想问一下单位辞退快退休员工有什么条件以及补偿情况。
你好。 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至于是否能够辞退快到两年退休的人员,首先要看是否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如果不存在,则需要判断是否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都不具备本条约定情形的话,是否可以辞退则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其他条款规定确定有无法律规定(过失性辞退)以及其他可以辞退的合理事由,具备的话就可以解除,否则就是违法解除。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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