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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委托女儿去办房产证,需要公证委托函吗?

138****7343 湖南-长沙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8.02 12:39:33 310人阅读

父亲委托女儿去办房产证,需要公证委托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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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证处公证委托他人办房产证需要本人身份证,原复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复件,拟购房屋的相关信息的文件,户口本。本人亲自去。本人身份证,原复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复件。载有关于拟购房屋的相关信息的文件(复印件即可,目的是为明确所委托购买的房屋,如果你买A 屋,但是因为委托不清,被委托人买成了B屋,公证处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户口不在所居住城市,那么证明你本人与该公证处所在行政辖区的关系的文件一份。办房产证要双方的买卖合同、卖给你的房主的房产证,你的户口本、身份证,其次不在家的房主的委托书和人一起到你当地的房产局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这个委托书要到公证处由公证处写的。详细流程如下: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如果是夫妻双方的房主,房主夫妻双方都在国外吗,若要出售此房的话必须办理委托公证。房主在国外的话必须是经国外的大使馆公证的委托书才可以在国内用,而且公证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才能在国内过户。

2020-08-02 12:56:3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儿子离婚父亲可以做委托代理吗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代理离婚财产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内容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转托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关于父亲可委托儿子全部办理房屋拆迁吗,委托代理指的是代理人的代理权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因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将代理权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
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出于各种原因,自己无法办理某件事情之时,便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某项事宜,所以授权他人代自己处理事情的现象很常见,法律上我们便称之为“委托代理”。只要是出于委托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将委托事项明确具体地写在委托协议上,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确认的,受托人便具有代为办理受托事项的权限。
相关法律:
《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氏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附:什么是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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