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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年水泥厂征用我们集体土地办厂,当时只

131****1537 重庆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6.23 19:58:40 394人阅读

76年水泥厂征用我们集体土地办厂,当时只是征用但没征收,现以停产十多年了,请问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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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当地政府会公布赔偿准则,原则上按公布准则进行赔偿,但有时公布的准则极低甚至不公布赔偿准则。如不公布赔偿准则,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限定,土地的赔偿加上安置赔偿费之和通常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量,全国平均每亩地大体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另外计量。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准,但通过按此准则计量出来的赔偿准则也不能需要当地生活水准的,如果认为赔偿准则过低,肯定不要签订任何赔偿协议,能够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流程争夺提高赔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事项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限定的复议或诉讼流程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商量的方式,争夺提高赔偿准则。请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

2020-06-23 20:2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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