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公司 公司迟到两次,每次扣五十,迟到第三次 三次算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按三天工资扣 ,第四次迟到就是两次旷工,按六天工资算 。这个合理吗? 还有就是中午有员工做互动游戏的项目,促进员工相互熟悉,如果不玩游戏扣50 元
你好,公司扣工资的情况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最多扣除的工资不能超过劳动者最低工资的20%.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你可以联系我,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利益。
2020-05-25 14:21:07 回复
1、员工几乎每天都迟到,公司明文限定一个月最多3次。发薪水时押了300作为迟到罚金,这个决裂法的。
2、《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由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薪水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出劳动者当月薪水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薪水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水准则,则按最低薪水准则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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