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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员工合同于201907到期,因忽略

ask****263 辽宁-朝阳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5.09 09:45:30 437人阅读

您好,我单位员工合同于201907到期,因忽略了到期日,完成合同逾期,到保险费照常缴纳,现办合同续签,但劳动仲裁部门说设计企业处罚,请问有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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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0-05-09 10:0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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