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伤赔偿律师回复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解析: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接受工伤医疗的,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对于因工致残的劳动者,其伤残程度分为十个级别,具体依照以下比例进行赔偿: 五级至十级的伤残者分别可获赔相当于18、16、13、11、9和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旦达到或超出相应级别的补偿标准后,便不再享有进一步的抚慰金获得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临时工发生工伤是打工伤还是打人身损害?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
65岁以上农民工工伤赔偿是什么
解析: 若在工伤确认后,接续的便是相关的工伤待遇支付环节。 在此期间,若雇佣方先前已为其员工投保了相应的工伤保险,那么专职处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便将负责全面的赔付事宜;但若未进行此项投保,那么雇主应依据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负有全额支付如下各项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等义务。 同时,如果双方对于支付费用或待遇方面存在争议,甚至于雇主拒绝履行相应职责,劳动者皆可向所属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诉。 当雇员患病并经相关机构鉴定后,若满足病退的评定标准,雇员便在辞职时有权获得补偿金,且因工作缘故所导致的病退,通常所获取的赔偿金额也将会更高。 通常情况下,若是必须进行赔偿,雇主需在特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完毕该笔款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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