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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上诉书交给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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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864人看过
导读:侵犯著作权而提起的诉讼,需要去人民法院提交上诉书,著作权实行的是自动保护原则,作品完成之后就取得相应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当出现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可以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著作权侵权上诉书交给哪个部门?

一、著作权侵权上诉书交给哪个部门?

需要交给人民法院,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

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著作权侵权的上诉书需要交给人民法院,对于软件著作权来说有时间的限制,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是25年,但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在软件著作权保护期内,进行非商业性活动,少量复制作品,不用支付报酬,不用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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