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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应诉答辩书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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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414人看过
导读: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被申请人的过错。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被申请人的职位有明确约定为销售经理,但申请人在几个月后,在未与被申请人协商的情况下,将被申请人独立调任到其他部门。
劳动仲裁应诉答辩书的写法

1.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如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和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2.前言部分。写明“根据某劳动仲裁委员会XX号应诉通知和提供的申诉书副本予以答辩”的说明性文字。

3.主体。答辩书的主体,主要是针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逐个予以回答。在陈述事实、说明问题时,

一是要针对性强,切忌离开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长篇大论,应该就申诉人提出的问题议论,与案情只有一般关系的问题略写,无关的问题不写;

二是可以从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利出发,提出必要的反问;

三是应恰当地运用逻辑推理,增强答辩的说服力;

四是根据答辩的内容,附上有关证据,为劳动仲裁机关调查核实提供方便。

4.结尾及附项。尾部分行写明“此致”“XX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字样。落款要签署答辩人姓名及时间。附项可列明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答辩书的具体格式和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写好答辩书有利于被诉人充分阐述自己观点和主张,从而增加获胜的机会,也有利于仲裁机关更好地掌握案情,作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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