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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把钱给了别人算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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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8351人看过
导读:生前把钱给了别人不算遗产,从钱实际被后代所占有,钱的所有权就归后代所有了,不能作为遗产,如果是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物权转移效力的,还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前,可以主张房屋依然是老人的财产。
生前把钱给了别人算遗产吗?

一、生前把钱给了别人算遗产吗?

1、如果给付的是钱,不算。因为钱是占有及所有的,老人生前把钱给后代,是一种赠与行为,从钱实际被后代所占有,钱的所有权就归后代所有了,不能作为遗产。

2、但是,如果老人给后代的是诸如房屋等不动产,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因此,内如果还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主张房屋依然是老人的财产,从而作为遗产进行继承。需要分析转账行为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果是赠与,那不属于遗产,如果是借款给他人,那么可以主张返还财产,返还后,该财产属于遗产的

3、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4、以下财产属于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因此,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处理,在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找不到依据。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家属或法定继承人享有。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三款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综上所述,生前把钱给了别人,属于赠与行为,所有权已经转移,不属于死者的遗产,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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