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离婚后属于谁
更新时间: 2019-12-18 12:30:00
律师语音内容:
1.夫妻已经领取了结婚证而且在一起同居生活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离婚的时候彩礼是不需要归还的。
2.男女双方有同居生活而且时间很长,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一般情况下,只要男女同居生活的时间长达两年以上,而且有生育子女,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
3.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有同居生活,并且彩礼钱也是在两人同居生活时期接收的,那么这种情形在离婚的时候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
4.在婚姻关系依然保存的情况下,当事人死亡之后,在离婚的时候彩礼也是不需要归还的。但是,这种情况如果婚约人在死亡之前已经向法院起诉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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