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语音解答 > 公司经营律师语音解答 > 律师语音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总则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总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9-06-13 10:10:38
00:00 1′13″

律师语音内容:

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评定人条件: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评定人权利和义务。评定人权利。评定人义务。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伤残等级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总则是什么

版权声明:对语音解答及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律师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知识更多
  •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废评定原则是要求评定的时候要以受害者的身体伤害经过治疗后具体的效果为基础,同时还必须要紧密结合车祸的伤害与伤情实际的联系,只有直接关联的伤情才能够进入评定的程序,而且在评定过程中不能掺杂任何的主观想法。

    ......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一项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是什么?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需要先进行伤残评定,之后在根据具体造成的损害情况作出赔偿。对此,我国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细则》,其中就具体的伤残评定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看文章。

    ......

相关法律咨询

立即提问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有什么标准?

  • 如果受伤了分公司没有把伤残鉴定报到总公司怎么办

    分公司是否将伤残鉴定报送总公司是公司内部工作流程问题,不影响你的权利,如果公司拒绝承担责任的话,你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获得工伤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缝合二十多针,想咨询一下能够伤残鉴定标准吗

    你好,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
    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解答律师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

新疆大学法律本科 执业于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擅长离婚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刑事辩护等案件的处理。

最新精选解答 最新视频解答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