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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诉的期限

更新时间: 2021-04-23 13: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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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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