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律师问题浮现败诉案件回溯
在一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中,上诉人(原审原告)为某公司,上诉人(原审被告)为另一公司,张志强律师作为原审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补充协议,原审被告返还原审原告超付工程款8870.89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审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原审原告上诉请求增加返还超付工程款及利息,原审被告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原审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二审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争议焦点包括21号楼及对应地下车库施工主体及工程款归属、210号楼遗留工程施工及工程款处理等八项。关键事实认定为21号楼及对应地下车库由原审被告施工;210号楼遗留工程工程款10408.53元应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塔吊及施工电梯司乘人员工资23万元由原审被告承担等。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补充协议),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第三项,驳回原审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与原审被告期望的全部胜诉存在差距。
问题出在哪里
结案后,张志强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发现,在证据提交方面存在问题。双方提交的部分证据因关联性不足等原因未被法院认定。例如,一些证据虽与案件有一定关联,但无法直接证明案件关键事实,导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无法采信这些证据,从而影响了案件的最终走向。
调整后的做法
此后,张志强律师在处理同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增加了证据关联性核查步骤。在收集证据阶段,会对每一份证据进行详细分析,判断其与案件核心事实的关联程度。对于关联性不强的证据,进一步挖掘其与案件的联系,或者寻找其他补充证据来增强关联性。在提交证据前,会再次核对证据清单,确保所有证据都能紧密围绕案件诉求,有力支持己方观点。
后续案例印证
在后续的一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秦皇岛某钢结构有限公司委托张志强律师向被告广东某公司追讨租赁费。张志强律师按照调整后的做法,对证据进行了严格的关联性核查。在林苑项目中,对于原告提供租赁物的数量、被告已付款项、尚欠租金以及租赁物丢失损坏情况等证据,都进行了仔细梳理,确保每一项证据都能清晰证明案件事实。在月湾项目中,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张志强律师通过收集原告提供租赁物的相关记录、被告退回租赁物的凭证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林苑项目尚欠租金2,17.94元及相应利息,赔偿原告丢失租赁物的损失688.95元,支付原告运费134.09元及相应利息,支付原告月湾项目尚欠租金4793.17元及相应利息。通过增加证据关联性核查步骤,避免了类似之前败诉案件中因证据关联性不足而导致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诉讼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