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X和被告李X某在2024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当年就登记结婚了,两人都是头婚,婚后也没孩子。婚前,李X给了李X某168,888元彩礼,还买了价值45,999.52元的XXX和一个价值21,356.17元的LV包。可婚后两人共同生活的时间很短,因为夫妻生活、经济负担这些事儿,矛盾不断,到2025年就分居了。
李X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就把李X某告上了法院,要求离婚,还让返还彩礼、XXX和LV包。李X某倒是同意离婚,但她觉得两人都登记结婚还一起生活过,彩礼不该返还,XXX和LV包是原告自愿送的,也不用还。
这时候,李X某委托张书雯律师代理这个案子。刚接到案子的时候,当事人特别焦虑,担心自己要全额返还彩礼,那对她来说压力可太大了。
张书雯律师开始着手处理这个案子。先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条文,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张书雯律师围绕“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这个核心事实,主张本案不属于法定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为了能更有力地为当事人辩护,张书雯律师花了大量时间梳理聊天记录、录音这些证据。通过这些证据,向法庭呈现了原告在夫妻生活、经济负担等方面的不当行为,论证被告对婚姻破裂不存在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定,这是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双方长期居住于新西XX),适用咱们国家的法律。对于彩礼范围,法院认为168,888元现金和XXX属于彩礼,LV包是原告为表达或增进感情送的礼物,不算彩礼。关于彩礼返还,法院说虽然两人登记结婚了,但共同生活时间短,没形成稳定家庭共同体,而且彩礼数额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得返还。最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定的返还比例是60%,XXX按折价款40,000元算进返还范围。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折价款125,332.80元,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一开始当事人特别担心要全额返还彩礼,压力特别大。现在只需要返还部分彩礼,而且LV包也不用还了,这结果比当事人预期的要好很多。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准确界定了彩礼范围,并且通过证据论证了被告在婚姻破裂中没有过错,让法院在判决返还比例时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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