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原告广西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由原告自行承担。”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庞秋萍律师凭借专业与智慧为当事人赢得的胜利。庞秋萍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6年经验,她毕业于广西师范学院法学本科专业,现为玉林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担任多家单位及县委县政府的法律顾问。
在广西某某房地产公司诉廖X等四人追偿权纠纷案中,接案时,庞秋萍律师初步判断,虽然原告要求四被告偿还近500万元代偿款等费用,但案件存在突破点。她发现案涉449万元借款可能是借名贷款,实际使用人可能另有其人。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的规定,借名贷款若能证明实际用款人,名义借款人可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为了收集证据,庞秋萍律师面临诸多难点。她需要查找关于“某某新城”项目的资金流向、内部承包合同以及股东会决议等文件。这些文件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单位,获取难度较大。但她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单位申请查阅资料,最终找到了关键证据,证明案涉贷款实际用于“某某新城”项目,实际用款人是某某公司。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某某公司代偿后,能否向名义借款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原告认为其代偿后有权追偿,而庞秋萍律师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保证合同的规定,指出各保证人分别签约、无追偿约定,某某公司无权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同时,根据内部承包合同及股东会决议,债务已转由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受。最终,庞秋萍律师在证据的支持和法律依据的支撑下,成功扭转局面,实现了全案完胜、零赔偿、零责任。
在另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和物权保护纠纷案中,庞秋萍律师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追偿权纠纷中,她以同样的思路,证明案涉借款为借名贷款,实际使用人是某某公司,各保证人无相互追偿约定,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在物权保护纠纷案中,她依据历史协议、林权证等证据,证明林场对土地的合法管理,以及原告主张的损失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成功为林场赢得了胜利。庞秋萍律师用专业守护公平正义,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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