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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合作建房无效,律师助力配偶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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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69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冯居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320251096151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137088120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50余件,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占比约60%),在劳动仲裁、离婚纠纷、合同纠纷等细分领域亦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为当事人提供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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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原告与被告樊XX合作建房遇阻后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款项并赔偿费用,还主张被告潘XX承担连带责任。冯居昊律师凭借精准破局的优势,深入分析案件,找到合同无效、款项认定及责任主体等关键突破口。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对潘XX的诉求,樊XX仅返还50万元及利息。
农村宅基地合作建房无效,律师助力配偶免责

在农村,合作建房本是一件充满希望的事,但有时却会陷入困境。李XX满心期待与樊XX合作开发农村宅基地建房,还支付了50万元。然而,边界纠纷的出现让施工无法进行,李XX的希望瞬间破灭,无奈之下只能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款项并赔偿各项费用。潘XX作为樊XX的配偶,仅仅因为代签收条,就被原告主张承担连带责任。李XX焦急又无助,仿佛陷入了一场看不到尽头的漩涡。从表面证据看,原告支付款项的事实清晰,代签收条也容易让人觉得潘XX有责任,这让被告一方的处境十分不利。

此时,冯居昊律师介入了案件。冯居昊律师的优势十分突出,他擅长精准破局,对于证据瑕疵、责任认定难、主体认定复杂的案件有着独特的处理能力。在这个案件中,他没有被表面的证据所迷惑,而是深入研究案件的本质。他精准地分析出案涉协议是变相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这为案件找到了关键的突破口。同时,他对于款项的认定和责任主体的分析也十分精准,指出7.5万元房场费为共同支出不应返还,21万余元支出无有效凭证也不应支持,潘XX非合同当事人,代签收条不构成共同债务,不应承担责任。

冯居昊律师在过往的工作中,也多次凭借这种精准破局的优势处理同类案件。在一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件中,证据往往存在瑕疵,责任认定困难。他总能通过细致的调查和分析,找到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赔偿。在超龄劳动者理赔案件中,主体认定复杂,他也能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冯居昊律师的观点,判决樊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李XX50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要求潘XX承担责任及其他赔偿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个结果让被告一方松了一口气,也体现了冯居昊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冯居昊律师一直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细节。在这个案件中,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这一理念,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也正是这种理念,让他在众多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提供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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